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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合法吗?预售合同备案和网签规定是什么?

添加时间:2022年2月7日 来源: 阜宁县律师   http://qzhhtjfls.maxlaw.cn/

  惠开永,阜宁县律师,现执业于江苏盈凯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买卖不破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合法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合法吗

另有约定是可以的,但必须达成一致意见,并重新签订协议。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二、限制适用情况

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

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对于我国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是否应当适用于动产呢笔者认为,动产租赁不应当适用该原则,其理由如下:第一,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没有必要给予动产租赁权以特殊的保护。第二,对动产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利于财产的流通,不利于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不符合物尽其用的财产利用原则。第三,租赁权的物权化应有一定的边界,否则不但有违租赁权物权化的初衷,而且会导致法律体系的紊乱,这一边界应通过其适用的客体体现出来,即租赁权物权化应是指不动产租赁权的物权化。第四,从各国立法来看,立法例上都是对不动产实行租赁权物权化。

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即在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限制适用该原则。司法解释做出如此规定的原因在于:虽然对于承租人享有的承租权,古今立法者的态度经过了从“买卖击破租赁”到 “买卖击不破租赁”的变迁,逐步体现出一种租赁权物权化的趋势,但是,法律对租赁权效力的特殊规定只是强化了债权的效力,从而达到对租赁人权利保护的目的,但租赁权的性质不因此而改变。在将房屋抵押后再出租的情况下,仍然适用 “先物权优于后债权

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查封是指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作为执行对象的财产加贴封条予以封存,禁止被执行人转移或处分的措施,体现了国家公权对私权的干预和救济。其本质上是一种公法行为。查封包括财产保全过程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过程中的查封。由于查封的目的是为了债权人实现债权,不动产被查封后,其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丧失了对不动产的处分权。因此,被查封的财产,债务人或其他人擅自处分的,该处分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经他字第8号复函明确指出,执行债务人擅自处分被查封的房产的行为无效。从另一方面来说,查封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债权,承租人明知租赁物有可能被变卖,却仍然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合同,由此带来的风险只能由他自己承受。

4、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的限制适用

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对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情况,应当结合租赁物的实际情况而定,另外对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适用后,如果双方可以就赔偿的情况或者租赁物的继续使用情况进行约定的,是可以按照约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认定。

预售合同备案和网签规定是什么?

一、预售合同备案和网签规定是什么

预售合同备案和网签规定是在开发商所进行的一个网络系统来进行签约,后续的话他是可以再次的来到线下的有关部门来进行一个备案的,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办法第十条同时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实行购房合同备案制度,可以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的制约。它不仅能促使开发商加快建房,按章办理产权证,很好地规避了一房二卖,使购房者更加放心。

二、购房合同备案需要多长时间

开发商在合同签约后持合同、购房资格核查材料到交易中心办理合同备案手续,交易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备案,在合同上加盖备案章。备案信息将在备案24小时后发布于各个城市房地产信息网,购房人可以凭合同备案号、身份证号网上验证备案结果和内容,备案信息只对个人公开。由于开发商向中心送来的时间不固定,办理日期也各不同。开发商为了提高效率,不会逐户的办理,而会采取分批办理的形式,因此办理时间会有延后。根据房产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发商不得将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房源对外销售,对于网签合同逾期未备案的,将恢复为原可售状态。对于未能严格执行规定的开发企业,将责令整改,或暂停网上签约资格并将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性质及效力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均明确规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但对于该登记

备案制度的性质与效力并未具体规定。学界对此亦无定论。但一般认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登

记备案属于一种特殊的不动产登记,国外称预告登记或预登记,即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不

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请求权而为的登记。一般不动产登记的权利是不动产物权,例如所有

权、抵押权等。而预告登记发生时物权尚不存在,物权变动是将来发生的行为,故所登记的

我们国家一直以来预售合同还是比较多的,尤其是对于房屋买卖合同来说的话,有很多情况之下,双方当事人都是可以来签订预售合同,就为了以后签约的活动而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同时对于当事人来说的话,网签和备案都是双重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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