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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合同的价格构成

添加时间:2014年12月3日 来源: 阜宁县律师   http://qzhhtjfls.maxlaw.cn/
一、计价数量单位

简称计量单位。一般来说,计价数量单位应该与合同数量条款中所用的计量单位相一致。

二、单位价格金额

三、计价货币

(一)尽量使用可自由兑换货币

(二)出口争取使用“硬币”,进口争取使用“软币”

(三)当为了达成交易而不得不采用对我方不利的计价货币时,为了减少外汇风险,可以采用以下做法:

1.根据该种货币今后可能的变动幅度,适当提高出口价格或降低进口价格

2.在可能情况下,争取订立外汇保值条款。

四、贸易术语

如对外出口,应尽量采用cif或cfr术语,如从国外进口货物,应尽量采用fob术语,由我方办理运输,掌握货物,避免受到国外卖方的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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