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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文本

添加时间:2015年10月17日 来源: 阜宁县律师   http://qzhhtjfls.maxlaw.cn/
  第一条 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02-0212)制定的。
  第二条 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一)项目名称(全称):
  (二)建设地址(全称):
  (三)项目咨询业务范围: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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