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律师

-惠开永

18082164488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签订保险合同要注意细节

添加时间:2016年1月25日 来源: 阜宁县律师   http://qzhhtjfls.maxlaw.cn/
 

  尽管保险合同专业而枯燥,但作为一份比较常见的规范保险购买过程和行为的商业合同,还是有很多地方是我们可以一目了然的。专家提醒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定要留意几个细节,做到稳妥明白,以防因保险合同的细节纠纷而影响投保人后期权益的维护。

  核实常规信息

  拿到保险合同的第一步,应该是了解基本的联系方法和常规信息。对合同各种基本信息的了解很重要,你至少在掏钱投保前要搞清楚这是什么公司,什么险种,代理人的身份等。

  注意几个关键时间点

  1、保险空白期:是指从投保人缴纳保费到保险公司出具正式保单之前的这段时间。

  2、观察期又称等待期:是指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时期内(一般为90~180天),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大部分医疗保险单有观察期的规定。

  3、犹豫期(也叫冷静期):是指在投保人签收保险单后一定时间内(一般为10天),对所购买的保险不满意,可无条件退保而退还相应保费。它是为了防止代理人的误导和利益夸大而设立的。

  4、宽限期:是指在首次缴付保险费以后,如果投保人在各期没有及时缴费,保险公司将给予投保人60天的宽限期限,投保人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了保险费,保险合同就继续有效。

  弄清退出机制

  退出机制主要是指合同关于退保的各种规定。大部分保险可以在10天的犹豫期和冷静期中全额退保退款,但是10天之后又如何呢?其实投保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解除合同,都可以要求得到相应的款项。只不过是不同情况下得到的保险款项不同。

  如果停止交费,并且需要领回现金的话,现金的额度就必须参考现金价值表格,这是属于退保;如果停止交费,但不要求领回现金,而是让保险继续有效的话,属于减额付清;相应的保险额度就需要参考减额付清表格;如果在宽限期之后,仍然不交纳保费,就可以利用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进行垫付,这时也需要参考现金价值表;如果在正常的保险期间,需要向保险公司借款的话,原则上可以得到相应的保险账户现金价值的70%左右的款项;当然,依照相关寿险的要求,到了约定的时间(如每三年或五年)和年限(如到了20年之后,或者55岁时)投保人是可以如约领到保险款项的。这点需要参照具体合同规定。

  明确保险责任范围

  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中的保险责任条款。这些条款主要描述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内容,即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须理赔或如何给付保险金。这也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产品后的核心利益。同时要阅读除外责任条款。这些条款列举了保险公司不理赔的几种事故状况,我们购买保险后要小心回避这些状况的出现。

  考虑到这些条款描述的文字非常专业,我们可以通过三个途径得到准确的解释,第一是保险公司的服务热线,可能枯燥一些,但它是不折不扣的专业解释;第二是通过代理人口述,这样很容易懂;第三是律师,他们的解释是具有法律权威性的。

  我们还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渠道来了解和确认保险的完整真实性:查看保单以及投保单(要保书)复印件、通过热线电话和网站核实、通过专业代理人(经办代理人和其他代理人)来了解等。
  

 
 

联系电话:18082164488

全国服务热线

18082164488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