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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

添加时间:2016年7月1日 来源: 阜宁县律师   http://qzhhtjfls.maxlaw.cn/
  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贷款人(一般指银行):
  借款人:
  保证人:
  借款人为进行生产,向贷款人申请借款,保证人为此借款提供担保,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
  第三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千分之 ,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 借款时间共 年零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归还时间
  贷款金额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的利率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 还款资金来源:。
  2. 还款方式。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 借款人用自有的做抵押。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3.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人有义务接受贷款人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人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 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借款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借款人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人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二、 贷款人的违约责任
  贷款人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人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银行帐户:
  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银行帐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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