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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预期违约?

添加时间:2017年8月28日 来源: 阜宁县律师   http://qzhhtjfls.maxlaw.cn/
  根据《合同法》第108条的规定,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预期违约分为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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